孟子1

 

13(06)第五章

孟子謂蚳鼃曰:「子之辭靈邱而請士師,似也,為其可以言也。今既數月矣,未可以言與?」

蚳鼃諫於王而不用,致為臣而去。齊人曰:「所以為蚳鼃則善矣,所以自為,則吾不知也。」

公都子以告。曰:「吾聞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

13(07)第六章

孟子為卿於齊,出弔於滕,王使蓋大夫王驩為輔行。王驩朝暮見,反齊滕之路,

未嘗與之言行事也。

公孫丑曰:「齊卿之位,不為小矣;齊滕之路,不為近矣,反之而未嘗與言行事,

何也?」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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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明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