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盡有為不住無為  

不盡有為不住無為﹥郭明義講於20053月三寶修持前

昨晚有道親打電話問我一個問題,他說:『金剛經曰:一切賢聖以無為法而有差別。這句是什麼意思?』

字義上的解釋,可以說

『一切賢聖』,一切賢聖如三千六百聖、四萬八千賢,菩薩也有十相、十著、十心、十地、五十種果位…

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因為對無為法的體悟、親証程度的深淺而有差別。

就像同樣會游泳,但技術的高低有很大的差別。奧運游泳金牌選手會游泳,小孩子能游個幾公尺也算會游泳,但程度差異很大。

我們修道也是如此,人人會修人人在修,但修証的程度有十分大的差異。所以說『而有差別』。

〈修持三寶即是無為法〉

我跟這位道親說:我們修持三寶,就是修金剛經所謂的『無為法』,就是把我們所有貪、嗔、癡化掉,讓自己清淨無為。有別於世間人,有很多追求、計較,做什麼事都有目的…。

說到這裡,這位道親開始抱怨他們道場非但不修三寶,還在佛堂裡點光明燈,搶媽祖廟的生意。渡人也比賽,一年度15人以上就有獎狀…他說把我們的給道教化了,向民間信仰靠攏。

於是我告訴他八個字,是出自維摩詰經:『不盡有為 不住無為』

釋迦牟尼佛有傳無盡燈法門,像燈一樣不會熄滅,代代相傳下去,一燈然千百燈,千百盞燈繼續無限點下去。

 無盡燈法門就是 『不盡有為 不住無為』

『不盡有為,不住無為 』雖然修無為法,但不要否定有為法,也不要執著於無為法。不要否定一切有為法,不管點光明燈、渡人比賽、甚至捐錢比賽,這些雖然屬於有為法,但不要否定它存在的價值。

世間眾生有為造做了千百億年,一下叫他們一切不求、不為、無所求、無所住…是做不到的。所以不盡有為,也不要以為我們安住在無為法,就是正確的。

    所謂一切賢聖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真正無為法包括有為法,是為無為、無為而為、為而無為,打破一切有無對待,所謂涅盤不是有為、也不是無為。把無為法當作一個對象安住,就變成一種修持作為也算是一種有為法只是名字叫無為。

所以我們修持三寶,不要去否定渡人、行功、財施、法施、無畏施…這一切,如果不著功德,不貪功求果,這些都是『無為法』。

相反的如果我們坐在這裡清靜自在,而心中想的只是自求解脫,那就是『有為法』。

無為法發心不正,可以變成有為法,有為法若發心純正,也可以變無為。不要有修行上的本位主義。

就像這位道親以前修有為法時,認為渡人、行功,財施、法施、無畏施…是對的,參禪打坐是錯的。現在修三寶,就覺得渡人、行功…不究竟,這都是執著,都是有所住。不論住有為或住無為,都是有為造做。

修道,如果把自己受用的當成獨一無二的真理,就像念阿彌陀佛受用,就否定別人念觀世音菩薩、念上帝、真主阿拉…都是偏執,本位主義,要回到「不盡有為,不住無為」的心態。好現在我們開始今天的修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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