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7同性戀Q&A  

同性戀Q&A

 

這幾個同性戀相關問題,是經常有道親問後學的:

 

1、道親或家人有同性戀傾向,怎麼辦?

 

2、同性戀是否不道德?

3、道親同性戀,算是「男女不清」?

4、同性戀可以求道嗎?

5、為什麼會同性戀?

6、同性戀可以矯正嗎?

7、點傳師你自己如何看待同性戀?

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個人意見建議。

1、道親或家人有同性戀傾向,怎麼辦?

 

已經求了道的道親,出現同性戀傾向,建議道親或家人要用更大的包容心來面對這些同性戀道親。雖不鼓勵,但也不要因而歧視排斥,與其讓這些道親離開道場,不如留住他們,等待轉機。如果是一時迷惑,也許有回頭的一天;如果同性戀是與生俱來,也要基道親或家人的立場包容他們,給予適當的尊重與關懷。

 

設法去理解他成為同性戀的原因,並努力體會他的感受,即使無法改變他,至少可以維繫良好的關係。無論包容異己或維繫人與人之間的良好互動,都是修道人該做的事,相反的打擊異己、不能包容人的差異性,不是修道人當有的修為。

 

2、同性戀是否不道德?

 

以戒律的角度來看同性戀,我們可以從三毒(貪嗔癡)與五戒(殺盜淫妄酒)來檢視,同性戀基本上不犯殺、盜、妄、酒,也不是貪、嗔、癡…但卻犯了「邪淫」。

 

所以要論斷同性戀是否不道德?可能客觀公正的看,同性戀比起殺生、偷盜、酗酒、妄語、貪財貪色…同性戀在行為上沒有傷害別人,同性戀的問題只是在於感情與慾望的需求和異性戀不一樣,而這個不一樣違背了造物的原則,違背了生物繁衍的自然。他們不是出家人,不受禁慾的戒律,而他們在情慾、性慾的需求上和多數人(異性戀)有所不同。所以在社會道德規範下,同性戀越來越得到包容,並不被認為是不道德,但是在佛法的戒律中,同性戀屬於「邪淫」的一種,所謂邪淫是指正當的夫妻以外的淫欲行為。

 

3、道親同性戀,算是「男女不清」?

 

「男女不清」的定義在於:修道的人在言語、行為甚至心態上都必須謹守分際,不可以有肢體、語言甚至心態上的曖昧或出軌。

 

同性戀不屬於男女的關係,但是如在道場中有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基本上仍然觸犯「男女清」的基本精神。「男女清」的規範是為了確保道場是清淨的修行場所,而不能淪為男女發展不正常戀情的地方,褻瀆道場的清淨與神聖。

 

所以折衷來看,如果同性戀只是自己的"性向與一般人不同",應該被包容;如果在道場尋找同性伴侶或與道親有婚姻以外的性關係或感情曖昧,因而影響道場給社會的觀感或是道親的觀感,造成考道,則有過,造「破和合僧」惡業,也就是說破壞一個和合的修行團體的清淨,是有罪過的。

 

4、同性戀可以求道嗎?

 

不能求道的條件有二:1身家不清白2品行不端正。至於同性戀算不算「品行不端正」?可能要看各個道場自行定出標準來規範。

5、為什麼會同性戀?

 

為什麼會成為同性戀呢?在《佛說大乘造像功德經》,佛陀指出男同性戀的過去世因四個原因,祂說:

 

彌勒!有四種因緣,會使這些男人,心中常生女人的愛欲(喜歡男子),樂於與男人行丈夫事。哪四種因緣呢?因為過去(或前世)曾經:
一者或嫌或戲謗毀於人。(嫌惡、取笑、誹謗別人)
二者樂作女人衣服莊飾。(男人喜歡穿女人衣服模仿女人的行爲裝飾)
三者於親族女行淫穢事。(亂倫,與有血緣關係的女子行淫調戲猥褻)
四者實無勝德妄受其禮。(沒有真實殊勝的德行,卻接受別人的恭敬禮拜)

 

這四個原因解釋了同性戀越來越多的現象,因為這四者我們每個人都很難完全避免,尤其第一條,嫌惡、取笑、毀謗幾乎是每個人視之為理所當然的習慣,所以我們若不在還來得及的時候懺悔,革除這個惡習,難保來生不會變成同性戀。

 

因果推理這四個原因很合理,嫌惡、譏笑別人,未來的報應是被譏笑;喜歡模仿女人,來世成為同性戀;亂倫,惡果為成為同性戀;虛偽,假裝自己德性高超,以得到別人恭敬供養,惡果就是來生沒有做什麼壞事,卻因同性戀而受人輕賤。

我們每個人都不可輕忽這四點,要謹慎提醒自己不要觸犯。如果不認同同性戀,也不希望成為同性戀,更要小心不要觸犯這四條罪。

6、同性戀可以矯正嗎?

如果以佛經來說,佛陀在這部經提出的解決方法是:懺悔往昔所做過的上述四種惡業,決心以後不再造;其次,以敬信心和歡喜心,造作佛像。

 

以道親立場來說,如果同性戀者自己想要改變,可以佛前懺悔,然後常用三寶,尤其心中生起對同性情的情慾時,趕快用三寶,將心念收回。這樣一次一次反覆的做,漸漸可以控制自己的情慾。

 

但是,前提在於自己不想成為同性戀。如果自己並不想改變,別人強壓制止都沒有用。

7、點傳師如何看待同性戀?

 

我認為同性戀是一種業障,就像生病一樣,有些是先天的,有些是後天的。有人生下來就是同性戀,有人是後來受影響成為同性戀。

就像有人先天殘缺,有人後天因受傷而殘缺,我們必須接受有些人天生就是同性戀,而有些人後天因緣造成同性戀。不論先天或後天,已經發生的事我們只能接受。如果不接受只會造成更多衝突摩擦以及遺憾。

對待病人,應該有仁慈、同情、包容…但不能說這不是病或是生這個病才是健康的。

所以面對親人或道親有同性戀傾向或確定是同性戀,我的做法是包容不排斥這樣的人,抱存著希望他的病有一天會好,就像有些業障會結束或因修行而消失。

 

如果同性戀者並不想改變,即使深陷痛苦仍然不願意改變,那麼別人可能也幫不上忙,無論如何反對、制止,都沒什麼作用。

但是,如果同性戀者想要改變,那麼道場、道親可以幫助他們,從懺悔、改過開始,慢慢加上立愿、了愿,清口、修持三寶…。只要當事人有意願,業障一定有消除的一天。

在同性戀者不想改變時,家人或道親如果還想要維繫這份關係,必須有更大的包容心更多的關懷,不要歧視、打擊,甚至逼迫。這樣只會更快完全失去這份親情或道情。

 

要耐性的陪伴在他身邊,關心他幫助他,當他跌倒時、需要安慰時,成為支持他扶助他的手,當他受挫折時傾聽他訴苦…。能夠維繫住彼此的情份,也許未來有還有轉機,即使他一輩子都沒有轉變回來,至少可以幫助他不至於孤獨寂寞,不至於因為被歧視排斥而墮入更糟的處境,譬如混亂複雜的性關係或因而自甘墮落甚至吸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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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明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