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不清
在這個性觀念比過去開放的時代,許多年輕道親對道場中”三清四正”
的”男女清”的界線在哪裡有疑問。
經常有道親問:婚前性行為是否違反三清四正﹖
甚至問:道書上說違反三清四正會勾出天盤,如果懺悔,仙佛會原諒嗎,是否需要重新求道﹖
婚前性行為,以傳統的道場佛規來說,確實是在男女不清的範圍,除非倆人已確定要結婚,是未婚夫婦的關係,也許還勉強。
必須承認在這個時代,開放的社會,這是很難做到的標準,但是還是期許修道人能在”發乎情止乎禮”的情況下交往,減少犯錯造業的可能。
多數不代表正確
雖然現代的觀念和傳統價值差異太大,但是修道還是必須堅持良心底線。而不能隨波逐流。
多數年輕人覺得婚前性行為是理所當然的,反對婚前性行為,在網路上會被罵”道德魔人”罵到死。
婚前性行為在目前社會的普遍性確實被視為理所當然,但是評斷是與非,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譬如吃素是少數,吃肉是多數,不能因為吃素是少數而認為吃肉是合理的。
女性的陰影
婚前性行為,傷害最大的是女性。有時成為一輩子的陰影,或是未婚懷孕,也有影響之後的婚姻…。社會對男女在性方面有不同的標準,婚前性行為對女性來說,有時成為一生幸福的阻礙,丈夫對妻子婚前性行為耿耿於懷是常見的。
尤其因婚前性行為而墮胎的女性,一輩子都活在曾經殺死自己的孩子的陰影中,這種痛苦,男性是無法了解。後學看過很多疾病纏身的婦女,問起來都曾經墮胎,而且悔恨一生。這是年輕時始料未及,做了後悔來不及的事,無論對身或心,墮胎對女性都是重創。
這也是婚前性行為最大的弊病。
以良心為準則
其實我們每個人在犯下錯誤時,良心都會不安。如果在發生婚前性行為前,你的良心不安,就表示無論社會價值是如何理所當然,之於你,這肯定是錯誤的會後悔的。如果來得及趕快煞車。
如果已經來不及,已經犯下,也良心不安,就只好事後懺悔。
懺悔的意義:懺其前罪,悔其後過
懺悔,不是說在佛前說一說,叩個首就算完成了,而是要對過去自己所犯下的罪真正深感錯誤;而且決心以後絕對不再犯。
不是懺悔完了下次再犯,再懺悔一次。這樣就不是真正的懺悔了。
如真心懺悔,可以到佛堂,跪在佛前向仙佛發露懺悔,承認自己錯了,而且以後絕不再犯,求仙佛菩薩赦罪消業。
是否要重新求道﹖
至於是否要重新求道﹖則必須視行為是否已經到達”損道敗德”。是否已經算是”品行不端”不能求道的地步。
在求道儀式中有一個引保立愿的程序,其中引師要向上天保證來求道的人是一個身家清白、品行端正的人。
如果求道人不是身家清白品行端正,除了引師要擔過以外,求道可能也無效。因為這是祖師對求道人要求的底線。
所以男女不清的程度如果已經到達”品行不端”的地步,確實有可能被勾出天盤,斷了金線。
男女不清的程度
男女不清有程度的差異,如果對方是已成年,而且發生關係是兩廂情願,分手沒有對對方造成傷害。那麼,這是觸犯一般的男女不清,也就是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
雖然算男女不清,但是沒有犯法也沒有傷害對方,雖然不是道德的,個人認為應該不需重新求道。但為求謹慎,最好還是問所屬的點傳師確定。
如果不重新求道心裡不安,那就佛前懺悔過後,就找點傳師重新點一下,以求安心。
觸犯法律的男女不清
如果,對方尚未成年,那麼罪就更重,在法律上算誘拐;如果是強迫發生性行為,那麼是強暴,犯下觸法行為,最好接受法律制裁,也等於消罪業。
如果逃過法律制裁,也會有天律制裁,所以要懺悔並且補做功德善事,行功了愿回向,才能消除罪業。
取得對方的原諒
如果分手是始亂終棄,那麼對對方造成心理的傷害。如果對對方造成傷害,必須取得對方的原諒,才能夠消除罪業。
這些都是懺悔以外的責任,
佛前懺悔,只是求得上天的原諒,而不包括人的原諒,法律的制裁。
所以,當我們不慎做錯事時,如果對別人造成了傷害,除了自己懺悔以外,還要求得對方原諒,甚至接受法律應有的制裁。
寫這篇文章,不敢奢望能夠影響年輕道親婚前性行為的標準,只期望道親面對這件事時,多一點考慮,少一點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