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插畫家Ibanb Barrenetxea9
絕對待 (上) 回答轉識成智問題
轉識成智這個課題道親還有很多疑問,以下是大家常問的問題,這問題令我想到老子說的:「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老子.第二章》
問:為什麼要絕對待,為什麼不能分別善惡,不是應該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如果不分別,如何奉行善、斷絕惡?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如果我們把美、善都定出一個標準。天下所有人都知道什麼是『美』的標準,那麼不合乎標準的『惡』就產生了;同樣的,如果全天下都制訂出一個『善』的標準,不合乎標準的『不善』也就產生了。
很多人無法理解,為甚麼佛教叫人滅除分別心,,不是正因為有分別,才能明確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才能夠向善去惡嗎?什麼都無分別,如何生活?
這個問題有一部分是字義問題,分別,這二個字令人困惑,因為我們只要看得到聽得到就不可能沒有分別,如果把「分別」換成「定義」這二個字,就比較能夠理解。因為分別是一開始,分別以後去定義,才是產生問題的時候。
如老子認為的:「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如果每個人都知道善的定義,那麼惡就產生了。所以要除去分別心,其實也就是不要”狹義的去定義”善惡、美醜…。
為什麼不要定義善惡、美醜、是非…?
因為只要定義(分別),就會有取捨,取捨就難免有偏執,最後就形成對立。所以並不是說不能分別出什麼是善、什麼是惡?而是不要把善惡美醜定出一個絕對的標準,然後去要求別人達到標準,甚至歧視自己認為不合標準的、懲罰自己認為不合標準的善惡、是非、美醜…然後造成各種大小戰爭。
問:「善,有什麼不對、不好?」
善,沒有什麼不好,只要不要落入分別(定義)、對待、比較…就很好。如果是相對於惡的善;如果是比較的善,就會有偏執。
比方說,勤勞、節儉是美德,這是無庸置疑的,但是勤勞節儉一旦落入了對待、比較,就相對出了不勤勞、不節儉、懶惰、浪費…然後種種不滿、爭執就產生了。
變質的善
善經過比較,就出現了許多等級,不同等級之間就產生歧見甚至歧視。就像成績分出等級,歧視也同時出現。
譬如早起是好習慣,但是只要定義「早起是善」,就會開始比較,就產生程度的差異。
怎樣算早呢?七點、六點…?
放暑假,很多父母來問我:小孩睡太晚怎麼辦?
我問:睡到幾點?
父母說:七八點啊,有時候九點…。
我說:暑假睡到9:00有什麼關係?
父母:這樣不會太懶惰嗎?
對於習慣早起的父母,睡太晚就是不道德,因而跟孩子之間產生很大的衝突。更不要說婆婆對媳婦睡太晚的不滿與衝突。事實上,晚睡晚起只要不耽誤事情有什麼關係。很多人一生只求一個「睡到自然醒」我經常不明白人類為什麼要把自己或別人逼到這麼慘,睡覺是動物基本的生理需求,只有人類不能睡到自然醒。
早睡早起固然是一種健康的生活習慣,但晚睡晚起除了對自己的健康不好以外,非關道德,沒有犯貪嗔癡也不在佛法所謂十惡之中。卻會被有些早起的人認為是不道德。(當然,如果是每天睡十幾小時,不工作、不學習,好吃懶做…就不尋常,需要關注孩子是否有憂鬱症,如果沒有心理因素,單純懶惰,再想辦法調整矯正。)
善惡一落入定義,產生對待,就會比較,然後出現階級、產生分歧,往往自己做到的善,就希望要求別人也做到。自己早上七點起床,別人不能八點起來,否則心裡就會有不滿,覺得對方懶惰、不道德…。
又譬如愛乾淨是好事,但如果每個人都認定「整潔是善」問題又來了,整潔有程度上的差異,整潔的標準從簡單的乾淨整齊,到一塵不染,甚至潔癖,有許多程度層次上的差異。
經常有夫妻吵架來找我的,問起來吵架的點往往只是二人在整潔上有不同標準。一方的標準是一塵不染,另一方無法達標準就是邋遢,衣服沒掛起來、東西沒放回原位,就吵不完了…。先生疊好的棉被太太要重新整理一次,別人洗的碗自己一定要親手再洗一次…夫妻就為簡單的原因吵到要離婚。很多無關乎道德的事,因為分別善惡而產生分歧。
所以善,就被用來做為攻擊的武器,也成為衝突的元凶。
惡質的美
這種分別比較可以在生活各個點發生,如胖瘦、美醜也是很容易落入對待而產生偏執。
就像胖瘦,在某些地方人們認為瘦才是美,於是大家努力瘦,瘦到變成紙片人,甚至因而死亡;而在某些地方如烏干達,卻認為胖才是美,女孩要努力養胖才嫁得出去。
(烏干達的巴希馬人認為女人跟牛一般碩大肥胖,才是美。待嫁少女必須在婚前四個月到婚後三個月,得持續進行極不人道的增胖任務。婚禮時,來賓會對她評頭論足,以她肥胖皺褶多寡與她是否已胖到不能走路,只能搖搖晃晃地蹣跚移動來決定她的美麗。新娘太瘦在她們的社會中是不被接受的,嫁入夫家將來也不會受寵。
婚前女孩須住在"增重屋"養肥,女孩每天醒來就是喝濃稠的牛奶,長輩拿著藤條不喝就打她,吃飽就睡,不能離開這個屋子。過了幾個月女孩身上多了許多肥胖紋以及大大的腮幫子,媽媽十分驕傲終於把女兒養美。)
也許你以為這種事只發生在無知的未開化國家,但是我們認為的文明國家對女人的美定出的標準更殘忍的讓女性一生都在減肥、整形,受盡酷刑仍達不到美的標準而一生痛苦。
過去中國的裹小腳、西洋的束腰…現在的隆乳、抽脂、削骨…等酷刑的盛行,都是因為執著這種惡質美。這些不都是分別、定義、對待、取捨…惹的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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